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墙 改
简 介
“秦砖汉瓦”在中国的建筑史上作出了巨大贡献,留下了光辉的足迹,今日的万里长城仍为世人所赞叹。然而时代在变迁,社会在进步,中国走进了二十 世纪末的精神文明的年代,“秦砖汉瓦”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:严重的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、污染我们的生活环境,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,与现代精神文明时代格格不入,改革势在必行。
一九八九年在全国开展了一场改革实心粘土砖的战役,经过全国墙改战线上同志们的共同努力,粘土砖得到了较好的控制,新型墙体材料得到了较快的发展,粘土实心砖从1989年的7500亿块分别下降到1995年的6300亿块和2000年的5400亿块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也从1989年的
亿块(标砖,下同)上升到1995年的1200亿块和2000年的2100亿块,新型墙材占总墙材的比重也从
分上升到16%和28%,新型墙材企业在生产初具规模,产品质量快速提高,许多产品是替代粘土砖的理想产品,墙材革新在“九五”末取得了节段性成果。
为切实实现保护耕、保护环境、节能利废目的,推动墙改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,1999年国务院办公室转发了建设部等八部门《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1999]72号)规定“从2000年6月1日起,沿海城市和其他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,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,并根据可能的条件限制其他粘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。”建设部在《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》(建住房[1999]295号)规定“自2000年6月1日起,各直辖市、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.8亩的省的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,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,限时截止期限为2003年6月30日。”三部一局墙改办公室关于公布“在住宅建设中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中城市名单”的通知(墙办发[2000]06号)要求“直辖市定于2000年12月31日前,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定于2001年6月30日前,地级城市定于2002年6月30日前,其他县级城市定于2003年6月30日前为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的量迟日期。”全国墙材革新“十五”规划要求“进一步加大淘汰实心粘土砖的力度。除到2003年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170个城市外
可以说三个文件一个比一个更具体,一个比一个更明确。 |